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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土文献与汉唐法制史新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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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土文献与汉唐法制史新论
- 出版社
- 北京大学出版社
- 出版年月日
- 2025.02
- 価格
- ¥6,006
- ISBN番号
- 97873013590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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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説明
- 在长达几千年的中国古代社会,每一朝代的法律都具备各自的时代特征。正是由这些个性化的法律特征决定了某一时代的政治、经济和文化走向。只有深入探究中国古代法律的个性化差异,从动态的视角对古代法律进行全面审视,才能揭示出古代法制发展演变的轨迹。汉唐两代是中国古代的盛世,两汉时期的法律就具有明显的时代特色。在汉代,司法机关受理告诉案件时实行满三日复问的程序,其目的是防止诬告,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;西汉时期国家财政与帝室财政有公私之分,汉代法律允许子孙别籍异财,使汉代成为中国古代对私权保护十分充分的时代。唐代法律也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,唐初统治者提出了“天下之法”的概念,唐代前期实行宰相集体议政制度,有效限制了君主滥用权力的现象,唐朝得以成为古代对君权限制最严格的时代;在司法制度层面,立案、勘验、审理、判决和执行等环节,都由勾检官对法律文书进行核验,勾检程序的设置,提高了唐代司法官员的责任心,有利于维护审判的公正。有鉴于此,本选题以传世文献为基础,结合近年来新发现的秦汉竹简和敦煌、吐鲁番文书等资料,对汉唐时期具有个性化特征的法律制度进行发掘和考证,从而为当前中国的法治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经验。